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低于0.5%,由总经理批准[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需关注[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7] 披露与期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6]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 豁免与定价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2]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两者皆无则按协议价定价[26] 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30]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1]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7]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长海股份(30019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