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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SH:600724)2025-04-27 16: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宁波富达 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宁波富达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