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科技(688092) -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 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董事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