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交易审议权限 - 交易事项(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事项(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二日发出[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18] 会议举行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1] 提案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4] - 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提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办公室记录会议,内容含届次、日期等[25] - 会议可全程录音,可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6] - 与会董事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办理,公开前需保密[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1] - 《公司章程》等档案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为十年[27]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经理组织实施并报告执行情况[27]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