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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SH:600724)2025-04-27 16:22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 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1 - 10项修订制度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2][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股东会相关 - 修订后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报酬,审议批准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修订后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年度、半年度、季度会议有时间要求,特定情形可召开临时会议[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 董事会秘书 - 修订后章程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事务[28][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1]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34]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5] 其他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