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灿芯股份灿芯股份(SH:688691)2025-04-27 16:5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9]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0]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10] 临时股东会请求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7]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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