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修订版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6月19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 - 2024年7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4年8月26日会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9] 作废情况 -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8.05万股[10] - 因19名首次授予对象离职作废29.90万股[11] - 因2名预留授予对象离职作废2.55万股[11] - 因1名首次授予对象退休作废5.6万股[12] 其他 - 董事长及两位董事审议时回避表决[15] - 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16] - 激励计划作废符合规定且需履行披露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