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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688113) -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联测科技联测科技(SH:688113)2025-04-27 17:02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5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53.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38%[2][7] - 首次授予123.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0.45%[2][7] - 预留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4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19.55%[3][7]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34.827万股权益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内合计188.28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92%[5]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8.98%[10] - 副总经理陆伟、姚海飞各获授10.72万股,各占授予总数6.99%,各占公司股本总额0.17%[13] - 董事会秘书何平、财务负责人唐书全、核心技术人员蒯锁生各获授4.02万股,各占授予总数2.62%,各占公司股本总额0.06%[13] - 核心技术人员孙懿、李锋各获授1.284万股,各占授予总数0.84%,各占公司股本总额0.02%[13] -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获授36.068万股,占授予总数23.50%,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3] - 其他激励人员获授87.392万股,占比56.95%[14]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60日内首次授予,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6]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5%、35%、30%;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分两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17] 授予价格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5.24元[20] - 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公告前1个、20个、60个、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分别为每股14.21元、14.12元、15.19元、15.24元[20][21]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扣非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30%、触发值20%,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40%、触发值30%[27] - 2026年扣非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50%、触发值40%,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70%、触发值60%[27] - 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70%、触发值60%,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100%、触发值90%[2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2026年扣非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50%、触发值40%,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70%、触发值60%[28]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目标增长率70%、触发值60%,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100%、触发值90%[29]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扣非后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达到目标值,归属比例100%;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按比例计算;低于触发值,归属比例0%[29] -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32]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694.74万元[49] - 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费用610.37万元、711.36万元、299.54万元、73.46万元[49]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审核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5] - 激励对象发生规定情形不得被授予或已获授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15][24][25][26] - 限制性股票归属日须为交易日,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及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归属[16]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受归属条件约束,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18]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6] -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1]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4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时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派息、增发新股时不做调整[43][44][45] - 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特殊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同时需律所出具意见[47] - 公司按准则在授予日至归属日修正预计可归属数量,将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48]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代扣代缴税费[51][52]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先协商调解,60日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55]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56]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5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57]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分立仍存续,激励计划不变更[57] - 公司控制权变更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分立不再存续,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是否变更调整[58]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归属,因特定原因变更则未归属股票作废[58]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59]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规定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程序归属[6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原程序归属[60]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原程序归属[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