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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阿石创阿石创(SZ:300706)2025-04-27 18: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需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人数不足时董事会应补足[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临时会议在董事会、召集人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时召开,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七天,资料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由召集人决定[15]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9] 报告流程 - 审计部报告由负责人签发,经董事会秘书提交审计委员会[21] - 审计委员会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经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会[21] - 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或进行专题汇报[22] 部门职责 - 公司审计部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和联络有关部门[24] -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需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服务和支持[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并列席会议[27]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委员会相关工作[27]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会务、联络、组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2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本规则对部分术语含数情况进行界定[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