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职权与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增补[7][8] - 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经一致同意可豁免[17]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记录保存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10]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