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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SH:603867)2025-04-28 16:25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低于2亿元的对内固定资产投资需报告[11] - 单次债务融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低于1亿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11] - 金额5000万元以上低于1亿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1亿元的委托理财产品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部分除外)[13]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7]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8]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9]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1] 信息保密与培训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2]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2]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