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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SH:603867)2025-04-28 16:25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9] - 公司应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11] 报告报送时间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11] - 公司应在经董事会批准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季度报告[11] 会议决议报送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记录报送交易所备案[1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内将决议公告文稿等报送交易所[1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及时披露[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潜在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应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披露[1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将公告和备查文件交主办券商,不得披露未经审查的重大信息[25]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等流程[27]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经审议[28] - 重大事件信息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29] 其他信息管理 - 公司需报告、通报收到的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传达[31] - 公司宣传信息不能超越公告内容,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2] - 公司宣传、营销等公开计划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34] 股份买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3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6] 重大信息问询 - 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信息[38]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信息泄露处理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2] 保密与沟通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42]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2] - 公司其他部门向外界披露信息须为已公开信息[42] 暂缓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44]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4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需两人以上陪同[45]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需签署承诺书,否则取消活动[46] 监督与处分 - 公司审计室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内控并报告[47]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4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4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