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5] - 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含审计、提名等[8] 会议召开 - 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5] - 特定股东或董事联名提议,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6]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董事[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审议提案一般半数董事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27] 其他规定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董事长无否决权[25] - 会议记录及决议需签字,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8][31][32]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担责,异议可免责[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