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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监事会议事规则
法本信息法本信息(SZ:300925)2025-04-28 16:26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 出现特定情况,监事会主席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6]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监事[17] 委托与表决 - 一名监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应超两名或超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委托[21][22]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5] - 提案与监事有关联关系时,该监事应回避且不得参与表决[26] 决议与记录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26] -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记录现场会议,通讯会议参照执行并制作决议记录[27] 档案与规则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主席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8]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实施[32] -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