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大额资金支出管理规范,无违规对外支付采购货款情形,完善应收账款催收流程[30] - 公司制定多项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管理内部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31] 内部控制 - 审计深圳中电港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5] - 中电港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 - 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孙)公司监督评价落实“三年全覆盖”要求[22] - 本年度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按规定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4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46] 项目情况 - 2024年公司有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按计划推进,无项目停工停产、违规开工等问题[34] 合同与资产 - 2024年度公司未发现重大项目或业务未签合同等问题,但合同履行监控需加强[35] - 公司自查本年度内无存货物资出入库未登记、资产底数不清等情况,资产处置合规[37] 境外子公司与资金管理 - 公司境外子公司有2家,对其财务、人事、业务统一管理,执行统一内控体系[38]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3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的1.5%或≥营业收入的5%,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损失或风险敞口[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5%或营业收入的3%≤错报<营业收入的5%[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3%[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中重大、重要内控缺陷重复发生标准为3次及以上[42] - 重要缺陷中一般内控缺陷重复发生标准为3次及以上[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中重大缺陷为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1.5%或≥营业收入的5%,或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损失或风险敞口[43] - 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1%≤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1.5%,或营业收入的3%≤直接经济损失<营业收入的5%[43] - 一般缺陷为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1%,或直接经济损失<营业收入的3%[4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中重大、重要内控缺陷重复发生标准为3次及以上[43] - 重要缺陷中一般内控缺陷重复发生标准为3次及以上[44]
中电港(00128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