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陈易平、孙新卫独立性[1] - 两人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认为其符合独立性要求[1] 日期信息 - 专项意见日期为2025年04月27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陈易平、孙新卫独立性[1] - 两人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认为其符合独立性要求[1] 日期信息 - 专项意见日期为2025年04月27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