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公司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缺陷[3][4]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7] 缺陷判定标准 - 财务报告资产错报>合并报表经审计资产总额0.5%为重大缺陷[13] - 财务报告收入错报>合并报表经审计利润总额5%为重大缺陷[13] - 非财务报告损失>合并报表经审计利润总额5%为重大缺陷[1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公司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重大缺陷[3][4]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7] 缺陷判定标准 - 财务报告资产错报>合并报表经审计资产总额0.5%为重大缺陷[13] - 财务报告收入错报>合并报表经审计利润总额5%为重大缺陷[13] - 非财务报告损失>合并报表经审计利润总额5%为重大缺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