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688800)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重大投资等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属重大资金支出[9] 审议与通过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2] - 普通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13][14] - 发放股票股利等方案须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现金分红,相关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6]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规划审阅与调整 -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18] - 未发生需调整情形可参照最近一次规划执行[18] - 因特定情况可重新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8] - 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19] 其他 -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及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