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68880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可转债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2] 债券持有人会议 - 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10] - 董事会应在提议发出30日内召开,通知提前15日发出[11] 会议相关规定 - 债权登记日在会议召开前10日至3日前[13]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15] - 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交[18] 会议组织 - 董事会未履职时选举会议主席[22]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派董事或高管出席[22] 表决权 - 每100元债券一票表决权[24] - 5%以上股权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25] 决议生效 - 经出席并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有效[27] - 召集人会后二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决议[28] 其他 - 会议文件资料保管十年[29]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自发行日生效[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