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0025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会议 - 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3日书面通知[15]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审议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20] 董事会职权 - 行使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方案、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4] -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决议有相应规定[24] 专门委员会 - 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9] - 审计等三个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2] 人员提名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28] 其他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授权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29] - 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