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6031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 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