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6.08亿元,营业利润 -1.99亿元,净利润 -2.17亿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1亿元[6] - 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96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1亿元[10] - 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 - 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8905.95万元[29]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800万元[35] - 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授信总计814,500万元,美元授信总计6,000万美元[41] 公司决策 - 多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4][8][12][17][19][22][26][28][31][34][4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9][13][2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5][37]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4]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7]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6] 公司规定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6] -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6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7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人员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7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7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竞争的业务[8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0][8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规担保[8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利、从事违法交易[8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8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指示他人损害公司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81] 信息披露 -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于2025年4月29日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18][27]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50%[76]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76]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76][7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5]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88]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89] 会议相关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9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92]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履职[9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8]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97] - 下列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及措施等[96][97]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6] 年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01][102]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102]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2]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公告,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03]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0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104] -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45日内申报债权[104]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受理后移交破产管理人[105] 定义说明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05]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等安排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105] - 章程歧义时以市监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05]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5]
惠博普(002554) - 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