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绿通科技绿通科技(SZ:301322)2025-04-28 19:04

股份回购与注销 -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500万元至1.5亿元回购股份并注销[1] - 截至2025年3月10日,累计回购股份4311889股,成交总金额85481320.35元[2] -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为4311889股,注销后总股本由146769897股变更为142458008股[3] - 注销后注册资本由146769897元变更为142458008元,2025年3月24日办理完成注销事宜[3] 章程修订 -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修订后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9] 股东与股权管理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4676.9897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245.80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40]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40][4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44][45]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政策[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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