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603738)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2025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3] - 自2024年度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3][4] -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5]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3票同意通过该议案[7]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合理且不损股东利益[6][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2025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3] - 自2024年度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3][4] -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5]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3票同意通过该议案[7]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合理且不损股东利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