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0024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闰土股份闰土股份(SZ:002440)2025-04-28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临时股东会应召开[4] 提议反馈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13] 通知时间要求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公告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应在规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16] 投票时间范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权征集 - 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选举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提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重复表决与弃权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等违规情况,深交所、证监会可采取相应措施[26][27] 规则相关说明 - 本规则未规定事项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制定修订案提交审议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