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获批发行73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399.9905万元[9]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2118万股,每股面值1元[22] 股本结构 - 发起人阮加根认购125019167股,持股比例56.52%[22] - 发起人阮加春认购37904646股,持股比例17.14%[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399.9905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时,可进行股份收购[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起诉[42][4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4]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5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5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4][65]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83][8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5] 董事相关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9]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 当年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6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7]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3]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闰土股份(00244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