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截至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2] - 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2] 法规要求 -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3] - 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改废止部分配套文件[3]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3]
内部控制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截至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2] - 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2] 法规要求 -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3] - 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改废止部分配套文件[3]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