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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600528) - 中铁工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SH:600528)2025-04-28 20:13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西南交通大学现金出资认购33万股,占总股本0.08%[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5]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8]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相关程序处理[11] - 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12]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关注[12] - 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12] 交易关注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关注[12] - 交易标的净资产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12]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10]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成员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20]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不低于三人,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0] 独立董事任职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25] - 战略与投资、科技创新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25] - 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2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兼任高级管理职务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9]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9] - 控股股东单位非董事、监事人员不得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0]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3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1] - 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补亏[3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2] 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