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3009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任期每届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和主持[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与费用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和秘书协助履职[2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5] 制度相关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7]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需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文档信息 - 文档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公司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