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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利集团(30097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华利集团华利集团(SZ:300979)2025-04-28 20:14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及持股超1%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否则相关董事10日内辞职[4]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7]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且只能投向相应候选人[7] - 股东所投选票数和候选董事人数有限制,否则无效或弃权[8]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当选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0] - 当选人数不足或候选人票数相同等情况按相应规则处理[10]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