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韬)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发表意见 | | --- | --- | --- | --- | | | | | 情况 | | 2024-1-12 | 第二届董事会 | 《关于 2023 年度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