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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高争民爆高争民爆(SZ:002827)2025-04-28 20:14

激励计划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3]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6]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10]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10]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10] - 各解除限售期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10] 对标样本 - 选取7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样本[11] 考核规则 - 考核等级为A时解除限售比例100%[13] - 考核等级为B时解除限售比例80%[13] - 考核等级为C时解除限售比例50%[13] - 考核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结合指标业绩与目标管理成绩[15] - 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满分20分,工作能力满分20分[15] - 考核创新及超额工作加分数值一般不超10分[15] - 重大失误和违纪减分5分以上直至取消业绩分数[15] - 优秀A类考核等级分数标准为高于90分(含90分)[17] - 良好B类为80 - 90分(不含90分)[17] - 合格C类为70 - 80分(不含80分)[17] - 不合格D类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17] 考核流程 - 每一考核年度年初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年度考核指标[18] - 年末相关部门收集提供数据并负责真实性和可靠性[18] - 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工作[18] - 形成绩效考核报告[18] 考核周期 - 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2025 - 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20] - 公司和个人层面每年度考核一次[20]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20] 结果通知与申诉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结果[21] - 被考核对象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五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最终结果[21] 记录保存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21] - 超期文件与记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21] 办法管理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23]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