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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688513)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苑东生物苑东生物(SH:688513)2025-04-28 20:18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6][7] - 2024年4月29日披露相关公告并征集投票权[7] - 2024年4月29日至5月9日公示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8] - 2024年5月15日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9] - 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 - 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0] -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确定预留授予日[11][12] 激励计划数据调整 - 授予价格由34.69元/股调整为23.20元/股[11] - 授予数量由90.90万股调整为133.623万股[11]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由72.80万股调为107.016万股,预留授予由18.10万股调为26.607万股[17]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以120,089,908股参与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5.8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652,146.64元[15] - 每10股转增4.7股,合计转增56,442,25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76,532,256股[15] 预留授予情况 - 2025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20] - 以23.20元/股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2.6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16.91%,占预留授予时公司总股本0.13%[21] 授予条件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近36个月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等[24][2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被认定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24][25] -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授予条件中禁止的情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