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方长龙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北方长龙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5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5,000.00 万元,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