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均为100%[1]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营收2%[4]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营收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8][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有效[13] - 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较公允反映公司内控情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