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以信用方式,或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方式申请融资授信。申请融资授信的金融机 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玉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 行等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最终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及实际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融资性理财、保理、 票据贴现等业务。同时,董事会审议批准在授信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其 书面授权委托人在额度期限内办理相关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单笔融资、资产抵押等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实际使用银行授 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