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发通知[13][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同意票[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7]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4]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25]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要明确提案再次审议条件[2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