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同意可免[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4] 决议与职责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研究并提出建议[2] 其他 - 公司规划管理部门为日常工作机构[4]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