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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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机仪器仪表集团)
2026-05-15 19:4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仪股份 股票代码:603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机械工业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 38 幢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变更控股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 年 五 月 1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 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 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机重庆公司)
2026-05-15 19:4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机仪器仪表(重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 38 幢 12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变更控股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 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仪股份 股票代码:603100.SH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
川仪股份(603100) - 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拟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2026-05-15 19:49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拟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变更的主要内容 |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前名称 | 变更后名称 | | --- | --- | --- | --- | | 控股股东 | □否 是 | 国机仪器仪表(重庆) | 中国机械工业仪器仪表集团 | | |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变更方式 | □协议转让 |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 | | |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 □表决权委托 | | | |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 | | |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 □要约收购 | | | (可多选) |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 □继承 | | | | 其他 | | |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控制的主体间吸收合并, ...
川仪股份(6031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川仪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6-05-15 19:4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六年五月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 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接受中国机械工业仪 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 托,担任本次权益变动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财务顾问 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在审慎 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委托或 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