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1996年5月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7,117.9890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7,117.9890万股,全部为流通股[10] 股权变动 - 1992年9月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9030.32万股,浙服进出口公司国有净资产折股投入4930.32万股,其他定向募集股东现金入股4100万股[8][9] - 2007年8月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8496.6467万股划转给物产集团[9] - 2015年9月向物产集团全体股东发行120,429.7688万股吸收合并,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669.6621万股购买股权,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0,156.3133万股募集配套资金262,661.4888万元[9] 股份管理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 [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人员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诉讼相关权利[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累计冻结额达发行股份5%应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采用传真等快捷方式,会议开始前三日通知各董事[7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5]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告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披露信息网站[110]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