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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3000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鼎龙股份鼎龙股份(SZ:300054)2025-04-28 21: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12] - 须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送达[14] - 临时会议开会前不少于5小时送达通知[14] 提案相关 - 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有权提提案[17] - 提案人应提前10日提交完整提案[17] 董事出席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建议撤换[18] - 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19] 会议决议 - 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26] - 电子通信方式过半数书面签署决议生效[29] 会议记录 - 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28] 决议执行 - 需汇报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31] - 可要求经理层汇报实施及经营情况[31] 规则相关 - 与法律、章程冲突分别以法律、章程为准[31] - 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