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11]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1]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1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7] 其他披露事项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等风险需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6] 自愿披露 - 自愿披露信息包括战略、财务等七类[20] - 应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守公平原则[20]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有不确定性可暂缓披露[24] - 属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披露[24] - 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24] - 发生事项各部门及时告知证券部[25] - 审慎确定并防信息泄露[25] 相关主体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33]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重大事件发生,董事等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31] - 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4]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35]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流程审批,保密内幕信息[36] 信息管理 - 证券部负责董事、高管履职记录及文件档案管理[38] - 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可查阅公告文件[38] 关联方与交易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1]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41] 其他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1日起施行[43] - 信息披露“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41]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文件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股东等主体[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3] - 附件包含业务办理审批表等文件[44] - 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作保密承诺并担责[49]
晶品特装(6880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