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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品特装(6880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晶品特装晶品特装(SH:688084)2025-04-28 21:2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7]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16]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公告[16] - 需披露本次股份变动日期、数量、价格[19] - 需披露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9] - 需披露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9]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遵守制度,违规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