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关于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告
业务决策 -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会议通过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议案[2] 业务详情 - 累计发生额不超3亿元,业务期限12个月[2][6] - 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等无关联非失信方[3][4] - 标的为部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5][6] - 融资利息据市场费率协商确定[6] 业务影响与公告 - 开展业务利于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7]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10]
业务决策 -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会议通过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议案[2] 业务详情 - 累计发生额不超3亿元,业务期限12个月[2][6] - 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等无关联非失信方[3][4] - 标的为部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5][6] - 融资利息据市场费率协商确定[6] 业务影响与公告 - 开展业务利于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7]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