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6038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丰山集团丰山集团(SH:603810)2025-04-28 22: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导致比例问题应60日内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召开应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3] - 2名及以上可提议召开[23]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4] - 可多种方式召开并作决议[2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董事会秘书协助会议组织、召开[28]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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