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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九州通九州通(SH:600998)2025-04-28 22:5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4] -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8]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累积投票制下,普通股股东选举董事时全部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董事候选人数之积[19]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每位普通股股东选票数分别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拟选人数乘积数[20]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1/2[20] - 如当选董事不足拟选人数,应就缺额对不够票数的候选人再次投票选举[2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实施与保存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决议撤销与公告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28] - 股东会各项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应及时公告[24] 其他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 优先股股东优先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决策管理权利受限[3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按与普通股股东同等程序参加股东会[3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比例计算和恢复时限由董事会确定并公告[33] -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相关持股比例计算仅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33] - 本规则与现行规定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