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2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代理投票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置备于指定地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32]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投票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等内容[34]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43] - 股东以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44]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46]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6]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6]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1] - 表决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载入会议记录[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及以上股东,可在规定时间提交下届董事候选人名单[61]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1]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1] - 提名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应在召集股东会前7个工作日提交给公司董事会[6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 若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董事人数,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已选举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60] - 经过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15天内开会再次召集股东会推选缺额候选人[60]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68]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