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4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无最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6年[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12]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为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1]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4] 独立董事职责与监督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相关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