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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科美诊断科美诊断(SH:688468)2025-04-28 22:5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于期限届满当日停牌一天;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股票自届满日起停牌,停牌不超2个月,期间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公告[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的日常经营交易需及时披露[30] 担保披露与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1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52]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多种情形需及时披露[5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46][48]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需及时披露进展事项[4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42][4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及信息披露事务[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6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7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77] - 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8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6]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8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