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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3010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深城交深城交(SZ:301091)2025-04-28 22: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0]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 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9]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6] 会议报告与记录 - 董事会在年度股东会上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期限为10年[27][28]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监管机构报告[2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股东权利征集 - 征集股东权利的主体需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不得以有偿方式征集[30] 关联交易决议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一般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3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下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上届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33] - 下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33] 董事选举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4][35]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6]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7]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时可要求点票[37]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8]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38]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8] 股东权利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文件保管 - 股东会会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为10年[42] 规则修改 - 出现三种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4] 规则制定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和修改[4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6]